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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廉洁管理与服务“N不”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5-09-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廉洁管理与服务“N不”行为规范

 

一、网络教育考试巡考“七不”行为规范

 

1. 不借巡考的机会利用公费旅游;

 

2. 不接受校外学习中心经费安排的旅游;

 

3.       不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特殊情况超标自费);

 

4.       不接受校外学习中心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

 

5.       不在校外学习中心领取住宿费、交通费或超标准补贴;

 

6.       不要求和接受校外学习中心超标准的生活接待;

 

7.       不向校外学习中心提出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要求。

 

二、国内公务接待“六不”行为规范

 

1. 来访者未出示公函的不接待就餐;

 

2. 特殊情况的同城接待不超过接待标准;

 

3. 未经审批同意不予接待;

 

4.       接待时不超过规定的标准(陪同人数、禁止上烟、酒菜档次等);

 

5.       午餐接待时不饮酒;

 

6.       不安排来访人员的住宿、旅游及旅游性的参观等与来访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七不”行为规范

 

1. 未经学校和学院同意,不将学校和学院的无形资产借给任何机构和个人使用;

 

2. 不安排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在校外学习中心等合作机构工作、领取报酬、占有股份;

 

3. 自己不在校外学习中心等合作机构占有股份、领取报酬;

 

4. 不接受校外学习中心等合作伙伴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5.  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甚至索取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6. 不违规发放各种招生信息服务费;

 

7. 不放宽校外学习中心入门标准和考核标准。

 

四、非学历教育培训“十不”行为规范

 

1. 不在学校未与合作方、送培方签订合同、协议前开展培训;

 

2. 不以本部门或学校、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成立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

 

3. 不将学院已经承接或可以承接的项目变为合作项目或合作单位引进的项目;

 

4. 及时清理应收款,不让项目资金在学校财务账外循环;

 

5. 不超标准支付各种课酬和班主任报酬;

 

6. 未经学校和学院同意不将学校和学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或出借给任何机构和个人使用;

 

7. 不安排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在培训合作机构工作、领取报酬、占有股份;

 

8. 自己不在培训合作机构占有股份、领取报酬;

 

9. 不接受培训合作机构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10.     不随意处理未用完的培训学员的“一卡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五、教务各项管理环节“六不”行为规范

 

1. 不随意更改学生的学籍材料和基本信息;

 

2. 不私自帮助学生修改成绩或出具虚假成绩证明;

 

3. 不私自帮助学生出具虚假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

 

4. 不在未经审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5. 不组织、参与或纵容、包庇学生或团伙的考试作弊行为;

 

6. 不在优秀学生评选、学生奖学金评定等事关学生利益问题上有徇私舞弊行为。

 

六、办公室管理与服务“八不”行为规范

 

1. 不设立单位“小金库”;

 

2. 不违背公务接待“六不”行为规范报销经费;

 

3. 不弄虚作假、虚列开支报销各种经费;

 

4. 不安排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

 

5. 不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出具任何虚假证明;

 

6. 不接受服务对象送给领导、个人、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纪念品等;

 

7. 不接受和安排领导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应酬;

 

8. 不违反规定处置单位的各类资产,切实履行学校资产处置的有关程序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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