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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7-06-19 发布者:华师继教 浏览次数:

 

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攻关项目

  重大攻关项目是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选题由教育部向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实际应用部门征集,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招标。重大攻关项目资助经费为30-80万元,每年第四个季度在全国进行公开征集项目选题,每年第一至第二个季度公开招标。投标人依据教育部发布的重大课题招标指南,选择项目并通过学校统一向教育部报送申请评审书,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投标者必须是教授,由对招标课题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首席专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一位首席专家每次只能参加一个重大攻关项目的投标,正在承担重大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投标。

  详情查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办法》

http://www.sinoss.net/2008/0918/327.html  

  联系方式:社科处(行政楼二楼215室)

  联系电话:6786 2899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为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而设立的科研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可以申报;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申报;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以申报。每年第二个季度开展申报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实行限额申报。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部分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已得到过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资助的成果以及已得到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成果,不得申报。在规定期限内,承担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详情查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http://www.sinoss.net/2008/0918/326.html  

  联系方式:社科处(行政楼二楼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 2899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项目  

  发展报告项目是教育部为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扣时代主题,扎根社会实践,汇聚研究团队,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形成研究特色和学术品牌,锻造一批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咨询型智库而设立的科研项目。每年第二个季度开展申报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实行限额申报。发展报告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要求发展报告名称与项目指南基本一致,具有连贯性,已连续公开出版2 年以上,资助金额为每年30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期满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列入建设计划。申报培育项目要求发展报告名称和研究领域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指南,但申报者须对项目指南之外的发展报告名称和研究领域做严密的论证说明,资助金额为每年5万元,培育建设期为2-3年,培育期满经达标验收合格后,正式列为发展报告建设项目;达标验收不合格的,暂停拨款和限期整改;第二次达标验收不合格的,撤销培育项目资格。

  详情查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

http://www.sinoss.net/2013/0613/46236.html  

  联系方式:社科处(行政楼二楼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 289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基地重大项目是指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的、围绕基地学术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重大项目。选题由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规划确定,并经基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统一组织招投标。基地重大项目经费由教育部每年拨付10万元,学校配套经费10万元,每年年底至次年年初开展申报工作,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可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5年)。凡属普通高等学校教授,或由教授牵头组成的课题组,有法人担保,并具有完成招标项目能力者,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均可参加投标。

  详情查阅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http://www.sinoss.net/2008/0918/324.html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http://skc.ccnu.edu.cn/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48&n=174&c=2088  

  联系方式:社科处(行政楼二楼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 2899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是教育部为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有特色的社科研究项目。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项目和专项项目,每年第四个季度集中申报。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可以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可以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专项任务项目经费不等,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研究周期及项目指南参见教育部每年下发的申报通知。

  详情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http://www.sinoss.net/2008/0918/325.html  

  联系方式:社科处(行政楼二楼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 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