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18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发布者:院办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协作单位、学习中心、函授站社会考生

2018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至5月25日(工作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学位对象

此次申请工作针对的是2017年12月(自考);2018年1月(网络、函授)毕业的成人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学位条件

1、网络、函授教育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

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外语水平达到省学位办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在425分以上)需提供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下载有本人姓名、成绩、图像的有效证明,并提供查询帐号和密码。

3)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RTS-4)合格;

4) 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成绩合格。

三、申报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学位申请信息表》(该表信息为上传学位备案平台所用,请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以免上报错误);

2、《学位申报与审批表》;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张;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张;学位外语填写通过号;

7、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二张、电子照片一张(用身份证号命名)。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四、申报学位地点

湖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南湖校区)204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027-67861057,18409990@qq.com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