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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网络教育2014届秋毕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网络教育2014届秋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2014年7月毕业工作已经启动,此次拟办理2012年春季以前入学(包括2012年春季入学)学员的毕业手续,对于修满所规定的学分(包括专升本学员统考课程合格)、交齐相关费用(包括学费、照片处理费等)的学员均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 时间安排
此次毕业工作从2014年5月6日开始,到2014年7月5日结束。
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预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 预毕业生成绩信息核对 毕业生财务核对 毕业证书发放
工作内容 与教学部辛天老师核对学员个人信息 与教学部肖岚、刘晶老师核对课程成绩和统考成绩 与院办熊湘文老师核对学员财务信息 学习中心领取或教学部寄送毕业证书
时间安排 20140506~20140520 20140506~20140610 20140610前 20140701~20140705
 
  • 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
请各学习中心认真以我院发放的《预毕业学员名单》为基础进行学员信息核对。
《预毕业学员名单》中包括学员的姓名、专业、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有误将影响学员毕业手续的办理和毕业信息上报。对于没有及时核对准确信息的学员,本次报送数据无法提交至教育部,该学员的毕业事宜须推迟到下个一次毕业批次时再集中处理。
1、学习中心对于表中修改过的数据请用红色字体标示,并在“信息是否修改”栏中填“是”;对于没有电子照片的学员,“照片情况”栏中已注明 “无电子照片”。
对学生个人信息有错误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部分有错误学员已在个人信息情况栏中注明),在错误信息未修改正确之前,不予上报毕业数据。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信息修改需在阳光招生平台进行;
2、《预毕业学员名单》中“专升本学员专科资格”栏中标注有“专科资格待查”的学员,请尽快提供专科资格证明材料(网上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没有通过专科资格待查的专升本学员,不能上报专升本学历信息。
3、已退学的学员请在《预毕业学员名单》备注栏中注明“退学”。
4、所有预毕业学员,都须缴纳电子照片处理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员电子照片必须由新华社图片社处理、上报,新华社收取照片处理、上报费15元/人。各学习中心可自行与当地新华社图片社联系,进行电子照片的处理上报;学习中心也可将电子照片发送我院,由我院集中报送新华社湖北省图片社。由我院集中报送新华社湖北省图片社的毕业生,学习中心在反馈《预毕业学员名单》时一并缴纳照片处理上报费15元/人。学习中心务必按核对确定后预毕业生名单中12春学员人数缴纳电子照片处理费。照片处理费请汇至教学部李文辉老师账户(账号:6222083202008251932。户名:李文辉。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珞南支行。),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027-67867217。
照片处理费没有缴纳或缴纳不齐的学习中心,会影响整个毕业工作的进行,请各学习中心须于5月20前办理好相关缴费工作。
  • 毕业生成绩核对
    10春及以后学员课程、统考成绩,请学习中心5月30日前在学院平台上自行核对。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教学部肖岚、刘晶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7-67861057)。
  • 毕业生财务核对
2014届秋季毕业学员中,如尚有未缴清学费的个别学习中心,请抓紧时间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将应缴学费汇到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帐号上,具体事宜请与学院办公室财务负责熊湘文、邹丽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7-67867349)。
最终上报毕业生数据时,学费以学院办公室转交的、学校财务处审核的毕业生财务审
核名单为准。没有通过学校财务审核的学员,将不作为毕业生数据上报。
  • 毕业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将于6月25日至7月5日期间集中发放,学习中心来武汉领取或学院寄送均可。相关毕业档案材料同时发放。
  • 其它说明
在2014年5月30日前信息仍不正确或不完整、无电子照片、未交纳照片处理费(学习中心自行联系新华社图片社的除外)的学员毕业手续将推迟到下一批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  
本次毕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习中心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毕业相关工作,确保该批学员顺利毕业。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