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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发布者: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各协作单位、学习中心、函授站社会考生

2017年下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申报时间定为2017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学位对象:

此次申请工作针对的是2017年6月毕业的成人本科毕业生。请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湖北省学位办明文规定:不对往届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
二、授予学位条件:

1、网络、函授教育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

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RTS-4)合格;

3)在外省获得的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在425分以上)需提供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下载有本人姓名、成绩、图像的有效证明,并提供查询帐号和密码。

4)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成绩合格。
三、申报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学位申报与审批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

3、身份证交复印件一张;

4、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张;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张;学位外语填写通过号。

6、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二张。电子照片一张(用身份证号命名)。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四、申报学位地点:

湖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南湖校区)204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61057 联系人 :常老师

电子邮箱:18409990@qq.com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部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