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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生预警

发布时间:2013-03-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教育部网络教育招生预警:

提醒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时不要轻信一些网站“包过班”等虚假宣传,直接与我部公布的有资格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联系报考
针对近期在网络上出现的“包过班”、“包毕业”、“委托招生”、“代理招生”等涉及网络教育的虚假招生宣传广告,为了避免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教育部发出高校网络教育招生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
2011年共有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名单见附件)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试点高校所设的校外学习中心(包括我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及录取工作,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试点高校在招生信息发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咨询投诉等关键环节上直接面向学生服务,考生报考前可通过登陆“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haosheng.cdce.cn/)、报考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门户网站、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站等途径查询试点高校的网络教育招生简章和本年度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特别要在办理注册入学和缴费手续前通过试点高校的咨询电话等方式核实招生考试情况和入学录取结果,要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直接发放的招生录取信息和录取通知书为准,谨防上当受骗。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服务流程,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教育部通过“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全面公开试点高校的招生简章、校外学习中心名单、咨询与投诉电子信箱和电话等招生信息,提醒考生要通过该平台及时查实试点高校的招生资格和校外学习中心的资质,查实招生录取信息,详细了解有关网络教育入学条件、学习形式、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
任何教育形式都有严格的招生录取、教学及教学管理、毕业考核等过程及相应的规范要求。考生和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了解教育部有关网络教育的政策,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利用网络教育名义实施招生诈骗的行为要及时向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
附件:
2011年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试点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含医学院)、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备注:*的学校是有招生资质,但2011年不招生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