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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现场复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

现场复核通知

2015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网上办理终审即将结束,部分考生网上申请材料因不符合要求终审被退回。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2015年11月9日至13日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复核:

1.现场复核只受理考生本人或由考生本人委托主考学校(市州考办)办理。不受理除考生及受托主考学校(市州考办)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办理。

2.本科毕业资格认定网上终审被退回的,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学历须持有《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3.本科毕业资格认定网上终审被退回是由于前置学历毕业后变更身份证号的:

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毕业资格认定网上终审被退回是由于前置学历毕业后变更姓名的:

①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更名换姓: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申请学历证书免考课程被退回的,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课程成绩单原件且加盖学历证书颁发单位教务处公章。

6.申请非学历证书免考课程被退回的,须持有非学历证书原件和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现场复核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3号楼202;乘车路线:武昌,543、573、811;汉阳,554;青山,215;汉口,802,到“航海学院”站下车即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