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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发布时间:2017-05-26 发布者: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5月26日上午,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心组在南湖三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中心组六名成员参加学习讨论。学院党委书记廖水明主持会议。

廖水明谈到了会议主要内容,一是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监督条例》;二是按照学校党委37号文件要求,就个人草拟的个性化廉洁自律承诺书相互提出修改建议。他首先介绍出台《监督条例》的具体情况,2004年2月17日《监督条例》试行版颁布,五章共47条,从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纪律及如何监督等方面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2012年以后,在我们党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大环境下,把监督提高到重要高度,一直以来,党在抓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台很多规章制度。2016年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监督条例》,历时八个月,八章共47条,条例对党内监督事项规定的更加具体,内容更加充实、更加完善,归类也更加明确。监督内容共有8个方面,如理想信念、四个意识等等。

随后他宣读了学校3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他说,《监督条例》的第五条和第八条在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和秉公用权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这两条和我们今天审议各位的个性化廉洁自律承诺书息息相关。学校颁发37号文件,就是在学校范围内从严治党的举措,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问题暴露在前面,防止苗头性问题成为重大问题。

大家对个性化承诺书互提建议活动结束后,廖水明谈到,作为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提高党性修养,强调自我约束,时刻对照党章和《监督条例》,检查自己的言行,以自己的言行作普通党员和普通群众的表率。